三大金融协会联合发声:坚决遏制NFT金融证券化倾向

摘要倡议指出,NFT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显示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也存在投机、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潜在风险。

燕文·秦文

编辑袁满

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提出坚决遏制NFT金融证券化倾向,严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倡议》指出,NFT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示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投机、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潜在风险。行为准则的要求由六个方面提出:

一是证券、保险、信用、贵金属等金融资产不纳入NFT基础商品,变相发行和交易金融产品。

第二,NFT的非同质性特征并没有因为分割所有权或批量创建而被削弱,而是变相进行了代币发行融资(ICO)。

三是不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为NFT交易提供连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第四,比特币、以太坊、TEDA等虚拟货币不作为NFT发行交易的定价和结算工具。

五是对发行人、销售人和购买人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管客户身份信息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第六,不直接或间接在NFT投资,不为在NFT投资提供融资支持。

2021 10 31、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市网络公证处、央视动画集团、湖南省博物馆、蚂蚁集团、JD.COM科技、腾讯云等机构联合发布《数字创意行业自律公约》,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数字创意作品为噱头,实质性发行和抵制任何形式的恶意炒作数字创意作品价格,防范投机和金融化风险。

在国际社会,各国的监管态度并不统一。

2022年2月,韩国金融监督局(FSS)宣布加强对包括NFT在内的新交易资产的监控;同月,美国财政部还发布了《通过艺术品交易洗钱和恐怖融资的研究》报告,指出NFT市场可能带来新的风险;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目前没有监管NFT场的计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苏宇曾撰文指出,非同质通票的法律性质仍然模糊,其潜在风险和监管需求尚未得到充分认识。时至今日,异构通行证的发放、使用和交易仍需借助数字通行证的整体法律框架,必要的差异化和分流仍需探索,不利于异构通行证的精准监管或治理。尽管在可预见的未来,异种通行证蓬勃发展的必然性得到专家的认可,但异种通行证的法律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同时,《倡议》强调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发挥NFT在推进工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中的积极作用。

确保NFT产品价值得到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虚高价格背离基本价值规律。保护底层商品的知识产权,支持正版数字创意作品。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NFT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