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诉讼是对抗性的或辩论性的,对吗?

德国属于大陆法系,是大陆的代表国家之一。

民法体系的主要特征是:

1.成文法是法律表达的主要形式。案例、习惯法等。不被视为正式的法律来源。

2.法律一般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进行编纂,以单独的法律作为补充。比如德国民法典,德国基本法(宪法),德国刑法。

3.法官没有创制法律的权力,只能依法办案。

4.在法律推理的形式和方法上,主要采用演绎法。

5.诉讼方式主要是调查。

德国法符合上述特征。而且,德国的法律发展是大陆法系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判断一个法律体系是否属于大陆法系,不能机械地根据上述五个特征来判断,还必须考虑很多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