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滥用概念的由来

“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源于英国专利法,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合法知识产权的过程中,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或者界限,损害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行为。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符号表达,作品、商标、技术发明的内涵需要法律解释和确认,创造性和显著性的认定标准极其模糊,降低了权利内容的明确性,也为权利的滥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考虑到专利制度符合促进国内技术进步的公共利益,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在英国被视为滥用垄断权,因此专利滥用成为专利强制许可的基础。《巴黎公约》采纳了这一概念和制度。(2)这里的滥用垄断权(专利权)主要是指不实施专利或者不完全实施专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