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哪些种类?

知识产权一直被很多人忽视,因为近年来,知识产权在我国受到了极大的重视。无论是书籍、电影,甚至软件,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著作权,在别人使用时需要付费,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哪些种类?下面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哪些种类?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哪些种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照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有与民事权利相同的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单独确认,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许可权和报酬权。可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有三种:1。原创软件——软件开发者独立开发的软件,属于原创作品。2.软件修改版——具有独创性或者在功能上有显著改进的新软件,是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通过改变软件工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或者软件的用途而产生的演绎作品。3.合成软件——通过选择几个软件或根据特定要求将几个软件模块组合排列起来,体现排字工(汇编人员)创造性劳动的新软件,为汇编作品。二、含有权利的文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二)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和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使用权,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四)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⑤转让权,即把使用权和许可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具体事项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65438+2月31日。保护期届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得超过50年。当著作权人的主体因单位的继承、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发生法律变更时,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发生变化。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者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移相关权利时,转移活动的发生不改变相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与该软件有关的一切权利在保护期满前都将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应当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转让已登记软件的,受让方应当在正式签订转让合同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机关备案,否则将无法对抗第三方的侵权活动。中国的软件著作权人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其在中国开发的软件权利时,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