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忻州市云中路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及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忻教发201529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第201541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暂行) >的通知》(忻府教字第。201542),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新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招生原则:
1,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配送”的原则。我们不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不以学科竞赛成绩和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为标准选拔新生,不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规模、规定和班额招生。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乱收费“八项措施”和山西省规范义务教育乱收费“八项规定”。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在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
4、严格按照“均衡上课”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上课。
5.严格遵循各项操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热情接待社会来访。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文华
副组长:赵、
招生办主任:赵
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长:刘止庸
成员:张立静·峻青(教师代表)
招生申请接待小组:
组长:赵
成员:李马艳春郝(家长代表)
三、招生计划:
我校新生计划招生4个班,每个班45人,共计180人。
四、招生范围:
1.年龄范围:2009年8月31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至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公交6号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3)根据忻州市部分学生调整分布情况,五台山宾馆旁地税小区调整分布为我校服务区。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条件和所需文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区户籍,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 * *与适龄儿童少年同住。
登记时必须提供“四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居住,已办理我校服务范围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除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有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均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均在外地工作的,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均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双方农民工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市区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市区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证明;
(4)孤儿。应提供当地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具有忻州市户籍,租住我校服务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接管理的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及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两个孩子租住同一学区房产前后必须入学,间隔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的规定,在8月31日前与产权人签订租赁住房协议,并在房地产管理交易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入学登记须持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无房”证明和“租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票据的缴纳证明、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非忻州市(指本市其他县市、其他市及外省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或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时须提供父母双方(至少其中一方)所在单位依法签署的居住证、财产权属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5.学生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非忻州市户籍。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住房、企事业单位、廉租房、公租房及其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两个孩子必须在租住同一学区房产前后入学,且间隔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的规定。8月31之前,应该和产权人在一起。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已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已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办理了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
入学时须提供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市区内的“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的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或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
6、政策关怀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的政策规定。
7.小区已建成并实际入住,但开发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提交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配套文件和证件,并出具统一证明到学校审核登记。(提供上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随子女随迁或同住的特殊服务区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就读(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登记核实后,由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9、其他特殊情况,也可由招生人员登记核实,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重大问题不能决定的,报教育局,请示后再作安排。
六、报名时间和程序:
6月25日前,1,公示该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7月25日范围内新生报名。
3.8月10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4.8月15前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5.8月28日前,均衡安排班级,并向社会公示班级成绩和教师均衡分配情况。
6.9月15前,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7.报名地点:学校南楼一楼1 (5)班教室。
八。招生电话:0350—3336818联系人:赵老师。
九。相关说明:
1.服务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2、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3.学校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发纸条等不正之风。家长必须亲自办理报名,其他代理不办理。坚决拒绝说情、权色交易等“凭权入学”的不良行为;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在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建校举报电话:0350-33388020350-33368030350-3336805。
(本招生计划仅用于招生。)
附:服务区地图
另外,根据忻州市部分学生调整分布情况,五台山宾馆旁地税小区调整分布为我校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