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利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的专利转让通常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1,整体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专利所有权转移,10年自主产权。如果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个专利转让给企业,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发明人(专利权人)只拥有发明权。

2.专利实施独占许可是指企业买断专利,只有专利权人和国内企业可以使用该技术,并且该专利不能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一般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授权某个企业或者个人生产该专利,也可以授权多个企业或者个人生产。

二、专利转让的资料有哪些?

1.需要填写“说明书项目变更声明”(可从专利局网站下载),写明专利号(或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

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转让或者赠与请求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合同由单位订立,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专利权人超过一人的,应当提交所有专利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邮寄上述两份文件,或亲自交给专利局或专利局的地方代办处。

4、自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录音项目变更费200元。过户手续比较简单,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代办。一般专利局会在2到6个月内发出符合性通知(告知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由转让人变更为受让人),双方也可以通过专利局网站查询变更结果,表示转让成功。如果双方都想通过文件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里面会详细记录专利的法律状态。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已经转移,专利权的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享有该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而转让人即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专利的许可使用是指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没有转移,专利权仍由专利权人保留,被许可人只取得了专利的实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