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范围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2006年2月2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39号令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例》分总则、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法律责任、附则五章三十三条,自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电脑软件的法律知识。

如何界定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范围?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软件的定义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因为只有准确界定计算机软件的内涵和外延,才能准确把握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范围。然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原则上采纳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65438-097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出版了《计算机软件保护示范法》,该法是该组织召集一些国家的专家组成专门小组制定的。其目的是为各国计算机软件立法提供参考,从而促进计算机软件的国际保护。

在该示范法中,计算机软件定义如下: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程序说明和程序使用指南三项内容。?程序?它是指一组指令,在与计算机可读介质集成后,可以使计算机具有信息处理能力,以标记某些功能,完成某些任务或产生某些结果。?程序描述?它是指用文字、图表或其他方式对计算机程序中的指令进行详细而完整的解释。?程序指令?指有助于理解和实施相关程序的其他辅助材料,但程序和说明除外。

一般认为,在上述定义中,对吗?程序?的定义不够准确。根据这个定义,源程序可能被排除在?电脑软件?另外,各国提到这个定义的时候,大部分都会?在与计算机可读介质集成之后?删除这个条件,这样源程序就能清楚的包含进去了?电脑程序?进去了。

二、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范围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特点,本文将重点研究我国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在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里吧?电脑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这就明确了它的外延,其中?电脑程序?它是指为了获得某种结果,可以由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设备执行的编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序列的符号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档?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语言编写的文字材料和图表,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原则上,中国对计算机软件的定义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基本一致,但结合中国自身发展软件的实际情况和国际通行的意见,稍作修改,使之更加准确。

由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工作量大,开发成本高,所以复制软件是极其容易和廉价的。因此,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这一全新的智力劳动形式,以保护软件开发者应得的利益和不断投入软件开发的积极性,促进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规定大多散见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下面的文章将从版权保护、专利保护和其他保护方式来讨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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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模式: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国家版权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优先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中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1.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登记和登记机构定期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其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纠纷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3.在软件著作权交易中,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凭证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会让你的软件作品价值翻倍。

4.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规定的相关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