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资产的形式包括?

境外投资是指投资者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进行投资或提供担保,取得境外所有权、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中国的海外投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主要以设立贸易公司或窗口公司的形式进行,投资规模较小。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海外投资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投资主体

进行海外投资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我国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机构在中国属于法人,受中国内地法律管辖。

另一种是境内投资者控制的境外企业或机构,境内机构通过其进行境外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是中国内地的法人实体,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约束。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进行境外投资时,仍需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与国际惯例一样,在国内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也可以对外投资。

投资领域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适用的投资领域不仅包括外国,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地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所有投资都是海外投资。

出资形式

境外投资投入的资产形式多样,既有货币资金,也有股票、债券、信托凭证等金融资产,还有各类实物资产,还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因此,只要向境外出口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应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行政许可程序。

投资内容

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和再投资,以及收购、兼并、参股、增资扩股等股权投资活动,还包括为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投资目的

境外投资的直接表现是取得境外资产或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如收益分配权、资产支配权、资源勘探或开发权等。海外投资的目的可以是为了海外生产、销售、经营或研发,也可以是为了海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