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
当然可以。转让申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批准前,经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申请退出。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转移的,应当通过原代理机构办理退出手续。
撤回转让申请所需材料:
(1)撤回转让申请/转让申请/注册商标;
(2)经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转让方/受让方同意退出的声明文件(包括* * *有人需要包括* * *有人同意的声明);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由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