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构成

8部精选法律作品摘要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很熟悉。作文是人们将储存在记忆中的相关知识、经验和思想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一种叙事方式。你知道如何写一篇好作文吗?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8篇法律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律无处不在,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关于法律的故事中随处可见。只看下面两件事!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商场购物,买单的时候看到排队的一个顾客在抽烟,几个小孩和女人在掐鼻子。爸爸上前劝阻说:“您好,请不要在这里吸烟,这是违反控烟法的。”爸爸指着墙上的禁烟标志说:“你可能还会被依法罚款50-500元。”顾客掐灭烟头,扔到烟灰缸里,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等绿灯过马路,看见一个人闯红灯,好像很着急。他不小心被车撞了,路两边的人都吓坏了。该男子被交警罚款100元,并接受安全教育。我妈摸着我的头说:“你看,这个人违反交通法规,如果接受安全教育,依法罚款100元。此外,闯红灯也会造成车祸或人员伤亡。你千万不要这样!”

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关于法律的故事,比如:开车不系安全带会被罚款,开车看手机会被罚款...只要每个人都遵守你身边的法律,世界就会变得和平美好...

波尔曼曾说:“没有信仰的法律会退化为僵化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会退化为疯狂。”因为法律的存在,才有了这样一个和谐的世界。它的约束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呈现出美好的人性。

诚然,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但是谁会忍心去读一本法律条文的书呢?如果你那样做,你可能会被认为是一个傻瓜。然而,这本“第一本法律漫画书”以不同的形式呈现了法律的内容。搞笑的小漫画蕴含着无穷的智慧,也在无形中传播着规律,让它在我们心中流动。

趁着假期三天,我拿起这本“漫画书”,蜷缩在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没想到,一本一提到就头疼的法学书,居然可以是这个样子。脑海中不经意间回想起小时候父母老师会告诉我们的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语,早已植入我们的内心。但是水是三千,我们只拿了一瓢。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句:“讨价还价,要约承诺。”本来和商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也有违规的,现在才知道真的是相见恨晚的感觉。平日逛街,和老板讨价还价完了,我没买就走了。这种套路行为也是违法的?真是大开眼界!因为当你的要价被老板允许的时候,就是合同。但最后不买,就相当于违约,自然违法。

看来我们获得的水瓢和三千弱水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也许不经意的动作是违法的,但我们却蒙在鼓里,无动于衷,任由它一次次发生。多可怕啊!普法是必要的措施,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虽然是统治的工具,但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有了它的存在,才会有如此有序的社会!

也许有些违法行为不会在晟敏造成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的灾难。所以人们不把学法律当回事,以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离违法远了。

面对这样的想法,我只想说:“细节决定成败。”所有的错误都是从小事开始,最终导致大错,但那时流下后悔的眼泪是没有用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我们真的不懂吗?

有人说:“你这是小题大做。你这样做真的无所谓,就是人家有些不愉快。”也许是真的。人如果这么想,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会有什么后果?你能想象吗?我来告诉你,后果就是整个社会乱成一团,所有人都会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你愿意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吗?到那个时候,罪犯应该会越来越多。所以,这点小事真的无关紧要?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这一切,还会有那些挣扎吗?我们的社会不是更和谐吗?

从现在开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扎根。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而且要采取实际行动,让法律的种子遍布田野,开出芬芳的花朵。我相信那朵花既有野花的坚韧,又有家花的优雅!

法律构成3只有和谐才能带来活力,和平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与和平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合理。国不能亡,民不能立。佛法并不遥远,它无处不在,就像邻居的小哥哥,带给你安全感和快乐。

法律就像一张铺天盖地的网,罩住了我们的心,罩住了我们的家人,罩住了我们的家园,罩住了我们的祖国!是法律让中国人民拥有了一片法律的蓝天!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一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一定是一个受人尊敬的民族。那么,在这样一个国家长大的小学生,首先要学习、认识、理解、遵守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从小多学习法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贡献的人。

有人可能会说:法律离我们很远。但我想告诉你:法律永远在我们身边——当你走在大街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过铁栅栏的人,那些不依靠通过权、抢红灯的人,你可能会觉得这只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不要太在意,那你就是一个不懂祖国法律法规的人!这些人违法了!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里随意破坏花草,践踏草坪,污染环境,你有没有意识到这些人法制观念淡薄?难道你不认为有些人在大街上侮辱和虐待他人并打架,随意扰乱社会安宁是违法的吗?这些东西虽然小,但是这些看似很小的东西却是违法的。三国时期刘备曾告诫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为之”,对!“小恶不治,必然发展。”绝不能纵容一点小错误,犯一辈子大错误,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在我心中!

作为一名小学生,你必须学会遵守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学校也有校纪,但是有些学生认为纪律和规矩会限制他们的自由。我必须负责任地告诉他们:如果人们在食堂排队买菜,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则,插队,那么食堂就不会成为一个市场。如果大家都在享受图书馆的这段安静时光,偶尔会有一些翻页的沙沙声。如果这时候有人不守规矩,大声喧哗,原本的宁静就会瞬间被击碎。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

遗憾的是,在我们当中,有些学生不理解校规的含义,不理解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他们总觉得是一种约束,比如上课和老师顶撞,校园教室乱扔垃圾,骂门卫叔叔。这些现象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更有损小学守则的威严,与国家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

还有一次,学校的一个同学,买了一些文具后,没钱了。他想吃零食,趁老板招呼客人的时候偷了一袋薯片。但是老板最后发现了,却还是不肯承认。唉!这位同学难道不知道“年轻时偷油,老了偷牛。”真相?

同学们,我们正在打造“美丽厦门,一起* * *”的城市品牌,就是要让厦门市民的行为准则和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成为更高层次的花园城市。作为厦门的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有一种根植于头脑中的文明意识。做一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领导老师引导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不要让教室里的老师生气,不要让家长和班主任烦,不要让清洁阿姨累,不要给美好的校园添乱,不要让我们的幸福生活打折扣。

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法律在生活中形成了一层透明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其实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每个国家都在夸大法律的味道。一些洗心革面的人,也对法律充满了知乎。作为国家的法律公民,我们应该从小认识“法”,从生活中接触“法”,做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公民。

5月28日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们老师带领6班(1)的50名学生,与学校的5名家长代表一起,参观了献县人民检察院。

到达检察院后,办公室主任刘伟叔叔和他的同事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刘伟叔叔领着我们先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进房间,映入眼帘的第一行字就是“满怀对人民的爱,恪守对人民的责任”。从这句话里,也能感受到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对待工作的态度极其端正。

后来我们进入了未检办案区。刘伟叔叔告诉我们,这是为了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普及法律知识。他们秉承着“用关怀呵护,用爱引导”的信念,在室内摆放了一些盆栽来缓解压力。

然后我们进了里屋。这里有一个大屏幕,正在播放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刘伟叔叔还半开玩笑地告诉我们不要看了,去试试。这让所有人都笑了。

然后,刘伟叔叔带我们去了史记博物馆。史志馆外,停着一辆“长江t50警用摩托车”。这辆摩托车是1990造的,到现在已经29年了。它是一件“古董”,但它的表面仍然非常崭新,上面没有历史留下的痕迹。这也是史记博物馆最大的实物!

史记博物馆就像一个博物馆,沉淀了历史,警示我们要纪念和发扬老一辈的革命意识。

历史档案博物馆里有一些非常值得纪念的物品,比如国家先进金杯和30年建筑模型...这些都是检察机关一步步见证的足迹。

参观结束后,我们进入会议室,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亲切地准备了矿泉水给我们喝。

首先出场的是负责青少年刑事案件的姐姐孙楠。他们以“教育、感化、挽救、宽容、不纵容”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引导。

这时一位阿姨走了过来,她生动地为我们讲解了一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知识。

最后我想说,我们要插上法制的翅膀,做自己的守护天使,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权利。世界很美好,生活很温暖。祝同学们快乐健康成长,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校的法律课真的很好。

法律课教会了我“天理长,疏而不漏”的法律。法律就像一张大网,把那些贪赃枉法、损人利己、危害社会的罪人一网打尽。法律也像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不要走向罪恶的独木舟,要求我们做一个正直的人。

法律课程让我明白犯罪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很多邪恶的手伸向了青少年,一连串的数字让我们震惊。是谁呀?是谁呀?把一些青少年变成社会上的杀人犯、强盗、罪人?是无知,是对虚荣的贪婪,是不健康的心理...害人害己,终究害己!

法律课让我明白违法会毁了我的未来。曾经在新闻上看到一个人因为贩毒被抓,判了7年。他出来后,本来想洗心革面,但是以前的一些朋友继续让他做这份工作。当时因为没钱,意志不坚定,他开始重操旧业,而且吸毒成瘾。他卖掉了所有的家产和房子,老婆孩子也差点被他卖了。幸好他母女躲在婆婆家躲避他。后来他也因为欠债太多去世了。

我还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年轻罪犯的自白:“我...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如果我没有把迪斯科和流行音乐作为放松和娱乐的主要手段,如果我能牢记老师和父母的教导,专注于学习...也许今天,我从学生变成罪犯的命运就不会发生了。我现在多么想和爸爸下棋,和妈妈聊天……”。

十几岁的年纪,人生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时间去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但他们却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人生受辱。他们将如何面对自己的未来?

“法”,一个神圣的字,抑恶保美;没有佛法,一种美就会变成恶,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就会过早枯萎。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学习和理解法律,走上与法律同行的道路吧!

简短评论:

开头,作者以“学校的法律课真的很好”开头,引出下文,开门见山。然后以总分的形式进行讨论和陈述,最后总结规律的作用,号召学生。全文结构紧凑合理。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年轻作者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思考,以及他对犯法者的惋惜和惋惜。可见,法律已经深深植根于作者幼小的心灵。

古人云:“无为而治。”但是,如果没有规则,方圆是无法取得的,即使在几千年前的封建君主时代也是如此,更不用说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说到法律,人们总是敬而远之,以为它是无情的,其实不是。如果你能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法律将是你最好的武器。

现在的少年犯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一时的快感而想尽办法作恶。但是社会上有很多“法盲”,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来惩罚这些坏人,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吞。有些受害者甚至盲目的去争取对方,这无疑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什么?你说正义在人心,天道会管你?不需要!在这个文明有序的社会,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给那些邪恶的人以有力的反击。什么?你说那些贪官颠倒是非,法律虽立,却无用?那我告诉你,你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法制走上了正轨,我们的法律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应该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有一个故事:两年前,肖鑫开始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突然下降。初中没毕业就退学了。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肖鑫的母亲让他在家照看台球桌。肖鑫把看台球桌赚的钱拿到网上。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费用,肖鑫想到了偷窃。今年6月初,肖鑫从父亲那里偷了20xx多块钱,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打骂对肖鑫没有影响。才过了几天,上网的欲望就像虫子一样啃噬着他的心。这时,月初爸爸对奶奶说的话浮现了出来。“爸爸说爷爷有四千多块钱。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后来,我想偷爷爷的钱。6月5438+05日中午,我去了爷爷家。晚上看到爷爷奶奶睡着了,就去翻了。但是我想用菜刀砍我奶奶,把它翻过来。事后,肖鑫的爷爷说,这是奶奶给孙子准备的压岁钱。肖鑫藏在村口的一个洞里,手里拿着两元钱。想了想,我去自首了。肖鑫告诉记者,从小到大奶奶最爱他,吃什么好吃的都记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怀念的,是坟墓下的奶奶。”拿到钱后只想着去网吧,完全没考虑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选一个,我肯定选奶奶。“讲到这里,他放声大哭。”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因为迷恋网络,肖鑫走上了不归路,导致了最后的结局场景,原本平静幸福的家庭破碎了。如果我们回到那个时代,肖鑫遵守法律,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就像一个游戏,如果你不遵守规则,你最终会受到惩罚。如果不符合要求,生命可能会付出代价。我想没有人愿意看到悲剧发生,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青少年,叛逆期逐渐来临。一旦踏入这个轨道,你再怎么后悔也没用。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法律总是给人严肃、神秘、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做人的规则一样,和你的道德、习惯、纪律一样,规范着你的言行。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红绿灯。走在路上,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就可能付出脆弱的生命。然而,有多少人真的做到了呢?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粗心。其实法律很简单。只要从小遵守社会秩序,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发生。我们现在要遵守的是不抽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不迷恋网络。做好这四件事不是很好吗?但是犯法更简单。现在很多人痴迷于网络,不仅是孩子,成年人也是如此。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发生的故事:

20xx 165438+10月4日,在南京市儿童医院,一个刚满五个半月的可爱宝宝离开了人世。医院的值班医生玩忽职守,让这么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由于医生严重的工作疏忽,入院仅一天的徐宝宝在南京儿童医院死亡。事后48小时内,南京市卫生局就此事发布了两份观点完全不同的声明,最终认定了医院的过错。医院承诺赔偿孩子家属51,000元。为什么南京市卫生局48小时内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第三方的权威被证明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徐宝宝事件”的大致过程。20xx 165438+10月3日上午,许和妻子发高烧来到南靖儿童医院。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右眼眼眶蜂窝组织炎,入院治疗。当晚7时许,在发现婴儿的病情有恶化的迹象后,徐夫妇赶到了值班医生的办公室。当时正在玩网络游戏的毛晓珺说:“我白天没有给这个婴儿治病。我不知道他的情况。发生了什么事?白天可以等床护医生。”在许夫妇的再三恳求下,才勉强来到婴儿病房。经过简单的治疗,并没有遏制宝宝病情的发展。最终,即使徐宝宝的妈妈三次恳求医院的医生护士,也没能挽救孩子的生命。20xx 165438+10月4日,五个半月大的徐宝宝永远离开了爱他的父母。

法律的力量终于把这件事搞清楚了,揭露了一些医生的不良表现。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有了他的控制,小鸟就能自由飞翔了!

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国家的商业往来。近代以来各国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个与外界缺乏联系的国家是不可能跻身于世界各国之列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客观上促进了涉外商业现象更加频繁和复杂。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没有准绳就没有东西能让世界健康发展。这个星期,我读了杨先生的《涉外商事法律实务分析》,学习了一些涉外商事实务。

涉外业务是指在涉外民事和经济交往中,特别是在对外经济贸易和海上运输中,为解决国内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进行的国内仲裁。与谈判、调解、诉讼等其他方式相比,它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因而成为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最重要方式。事实上,我国对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还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司法保护的角度。在国际层面,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签约国,缔结并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一系列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这些条约基本上不处理平行进口问题,或者将这部分问题留给缔约方自己解决。这样,我国与平行进口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依据国内法解决。然而,中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三部基本法律,即《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并没有解决“平行进口”的问题。同样,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本应涵盖平行进口内容的法律也没有涵盖这一领域。说到涉外业务,就不得不谈一个问题,那就是仲裁,有哪些机构有资格进行仲裁,国内法是否适合国际通用。在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的法律有所不同。

但我个人认为,涉外商事仲裁不能只依据某个国家的法律来进行,而应该由一个所有国家都参与的组织来进行。在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谈到世界贸易组织,但也有一个问题,就是世贸组织的决定是否对每个国家都有约束力。我觉得这个肯定不是对每个国家都有效。因此,许多涉外商事案件无法得到圆满解决。毕竟世界不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