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技术创新能力强、水平高;3.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从事研究和试验开发的人员数量、企业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见《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5.企业内部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6.两年内(指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时间向前计算两年),企业未发生以下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二)违反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者重大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2.企业技术创新机制良好,企业技术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3.企业的研发投入要高,技术负责人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过硬的技术水平;年度研究与实验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654.38+05万元,研究与实验开发人员不低于654.38+050人。4.需具备相对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备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5 .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两年以上。
(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能力强,创新水平高,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6543.8亿元),或者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654.38+00%。(二)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良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有能力开展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活动。(三)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每年用于研究试验开发的支出不低于800万元。(四)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职研究和实验开发人员不少于60人。(五)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开发和测试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软件服务和医药研发行业可放宽至不低于500万元。(六)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法律依据: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引领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国家认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行业骨干企业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