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第一,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这个驳回理由很难审核成功,除非我们的商标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认可(有红十字标志的要有他们的允许,有其他国家名称的要允许,市级以上的等等。).这些应该被允许并且善意地获得,并且在它们能够被批准之前应该提供证据。
第二,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申请。
这个商标申请最终注册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在先商标属于多年(三年以上或仅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或者不能提供使用证据,我们可以通过“撤三”取得商标申请权。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不变的商标信息来宣告无效,这样我们也可以获得申请商标的权利。
事实上,商标的“撤销”和无效是清除商标申请道路上障碍的方式之一,我们称之为“清道夫”。当然,这需要很多时间,所以要慎重选择这些方法。我们也可以通过购买商标的方式直接取得商标权,但是购买商标的成本相对更多,所以申请人要有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