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论文的写作(二)——自我肯定与否定的循环

最近的论文修改有了新的感觉。论文的写作和修改,其实就是一个自我肯定和否定的循环过程。当然这主要是社科论文的感受。

参加过论坛,听过讲座,很多自然科学老师认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确定的理论和方向,很多决策只是我自己的选择。所谓“自圆其说”就是这样。“公婆讲道理”的情况很多,也造成了论文写作的困难。针对同一个问题,这个观点是合理的,相反的观点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合理,所以会陷入一个自我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之否定的循环。

写论文之初,我有一个想法,这是肯定的;看了一些资料,觉得另一种观点也有道理,否定了原来的观点;再看一些数据,似乎之前的还是合理的,有否定的肯定;再看一些...

为什么会这样?怎么解决?

我觉得还是基于社会科学的特点,社会科学,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利益平衡。什么是利益平衡?就是寻求权利人、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最大化,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但是“平衡”这个词有意思。怎么能称之为平衡?你不能拿一个天平,站在两边比较。这种主观衡量的因素很多,所以考虑的侧重点不一样,导致偏差。但其实任何考虑都是有道理的,只是看哪个最好。关于“最优”这个词,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和评价,于是又会进入最初的矛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一个肯定和否定的循环。

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没想好办法,或者说自己还没彻底解决问题。但是我知道,在写论文的时候,我应该多读书,看看别人的观点是否准确,有没有错误。如果不足,可以作为自己论证的“教训”;如果可取,可以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根据自己的理论基础和理解,有所思考,然后对比判断自己的观点,看是否站得住脚。这样循环往复的思考下去,总会有一个对自己来说相对靠谱的结论。

都说论文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深以为然。

每次看之前的论文都会有新的想法,在跟进新信息的过程中也会有新的认识,所以论文的观点会比之前稍微稳定一些。多次之后,真的站得住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多读,多写,多改变。

写作的路还很远,我愿意投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