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公务员培训资料会被抓侵权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作品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只要出售盗版或未经授权的印刷品或视频资料,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被追究侵犯版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摘录如下。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十一条发布有偿广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