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什么时候生效的?

答:它将于2002年9月1日生效。

2.什么是医疗事故?

答: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常规和诊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事故有哪些级别?

答:卫生部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和十一级。

其中,一级是造成患者死亡和重度残疾,分为A、B级;第二级是造成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患者,分为A、B、C、D等。第三级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分为A、B、C、D等。第四级是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

4.因抢救病人未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后几小时内如实记录并说明?

答:救援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5.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导致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纠纷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科室或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如实向本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并向患者告知和说明。

6.医疗事故纠纷有几种处理方法?

答:1,谈判;2.民事诉讼;3.行政和解;

7.医疗机构提交的关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材料有哪些内容?

答案:(1)住院患者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原始病历;(2)住院患者的原始病历资料,如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实验室检查(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3)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急诊患者原始病历;(四)封存的输液、注射用品、血液、药品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8.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答案:(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挽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2)因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特殊体质,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出现不能预见或者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6)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利后果。

9.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解决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年内。

10,医疗事故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案:(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

11.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处理医疗事故中涉及的医务人员?

答:可以责令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你的执业证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发生了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人身伤害的;(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病历?

答:发生纠纷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14.如怀疑输血、输血、注射、药物等。已经造成不良后果,实物应该怎么处理?

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应当由医疗机构保管。如需检验,应由双方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不能进行检验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验。

15.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几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

答:应该在10天以内。

16.医学会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联体申请鉴定。(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三)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有哪些?

答: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实验室检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

18.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该怎么办?

答:患者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标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复印费。

19.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给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他们在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哪些原因?

回答:(1)坚持在纯技术问题上优先考虑医生的意见;(2)与美容、生活观念相关的问题,可以根据患者的意见;(3)注意告知语言的艺术性;(4)应告知患者隐私。

20、有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人身伤害的;(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如何处理主观病历?

答: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资料。必须在两名以上医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密封和启封,密封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22.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尸体的处置和存放时间是怎样的?

答:患者死亡,医患双方都不能确定死因或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符合尸体冷冻保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天。尸检应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当立即将尸体移至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23、当事人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4.医联体建立的专家库成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回答:(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25、如何组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

答: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采取合议制。专家组人数为奇数,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一半。

26.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哪些应当回避的情形?

答:(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27、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在什么时候完成?

答: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技术鉴定材料和书面陈述的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应当经专家鉴定组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2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双方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评估过程的描述;(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疗护理规范和常规;(5)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6)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7)医疗事故等级;(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和医学建议。

2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如何界定,我市暂定多少?

答: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的一方支付。我市鉴定费2200元。

30.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如何结算?

答案:(1)医疗费用;(2)损失的时间;(3)住院伙食补助;(4)陪护费;(5)伤残生活津贴;(6)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九)运输费用;(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补偿费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31.医疗机构违规有哪些处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实行单一处罚制度,即只处罚责任人。内容如下:(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二)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存病历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抢救工作病历的;(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6)无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七)未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严重医疗过失的;(九)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10)未按要求进行尸体解剖、保存或者处理尸体的。

32、医疗事故的具体内容?

答:指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其中一级为死亡;ⅰ级和B级分别是:重要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代偿能力,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如:(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3)临床判断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上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且无法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临床判断不能恢复。

33.四级医疗事故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是指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医疗事故。如:(1)双侧轻度不完全急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的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要全麻后在内镜下取出;(6)口面部周围软组织轻度损伤;(7)上颌后牙因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拔除;(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修复后无功能障碍;(9)拇指远端1/2缺损;(10)一只手除拇指和食指外,两指近端指间关节无功能;(11)少了一个脚趾;(12)软组织异物滞后;(13)遗留在体腔内的异物已被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引起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宫产引起的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导致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3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需要向注册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2)识别;(3)健康检查证明;(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

35.护士注册的有效期是几年?我中断注册怎么办?

a:有效期是两年。中止注册五年以上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重新注册。

36.什么情况下不会注册?

答:(1)服刑期间;(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适宜开展护理业务的;(三)违反本办法暂停或者注销注册的;(4)其他不适合从事护士工作的。

37.湖南省护士注册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规定护士注册年份为偶数年,奇数年注册的,第二年连续注册。

38、护士申请设立护理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取得执业证书;(二)在医疗机构从事护士工作满20年,并持有相关证书;(3)报名后。

39.在医疗实践中,医疗机构的病历要求保存多少年?

答:门诊病历保存期不低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不低于30年。

40.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答: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65438元以下0000元以下罚款。(1)因虚假证明文件延误诊疗;(2)对患者造成了精神伤害;(3)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1.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1)妇幼保健指导,对怀孕健康后代和严重遗传性疾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病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建议;(二)孕产妇保健,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咨询和指导以及定期产前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母乳喂养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42.医疗机构血液专业人员对血袋包装的核查内容有哪些?

答:(1)血站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二)献血者的姓名和血型;(3)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和时间;(五)有效期和时间;(6)血袋的编号;(7)储存条件。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的献血年龄是多少?

答:18至55岁的健康公民。

44.《献血法》对献血量和间隔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ml,最多400ml,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半年。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类是什么?

答:有A、B、C三种,其中A为鼠疫、霍乱,B为24种,C为13种。

46.传染病防治法管理办法规定的疫情报告如何做?

答: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城市六小时内、农村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疫区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同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47.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哪些传染病是医务人员不得擅自隔离的?

答: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公开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和住址。

48.疑似A类感染患者应在几天内确诊?

答: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的,应当在两天内作出明确诊断。

4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二)罚款;(三)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人数每天不得超过多少?

甲:三个人。

51.医疗机构应接受哪些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的申请?

答:(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的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52.护士执业考试多久举行一次?

答:一年一次,持续4-7个月。

53.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有违反,如何处罚?

答:护士非法阻碍依法执业或者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颁布实施?

答:于2014年3月26日以1993号卫生部令第31号颁布,自2014年10月26日起施行。

55.医疗机构血液储存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全血、红细胞、血液代用品的冷藏温度应控制在2-6℃,血小板应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血)。储血人员应做好血液冷库温度24小时监测记录。血液储存环境应符合卫生标准。

56、《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医务人员应当负责从输血科采血。如发现任何情况,不得发放血袋。

答:1的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的气泡、絮状物或粗颗粒。血浆层与红细胞界面不清或不摇匀时界面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⑦到期或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57.有哪些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需要隔离治疗,直到证明不具有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答:(1)鼠疫和霍乱。(2)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斑疹伤寒、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淋病和梅毒。(3)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58.医护人员感染知识的培训时间要求?

答:专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每年应不少于15学时,其他管理和医务人员每年应不少于6学时,新员工、见习和实习人员应不少于3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9.医院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取得哪些证书才能购买?

答: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0、抗感染药物应用管理规定医院在应用抗感染药物时,应控制在多少范围内?

答:医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率应控制在50%以下。

61.行政处罚由谁来实施,被处罚人享有什么权力?

答: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受到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2、例如,什么是法律?

答: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婚姻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

63、例如什么是行政法规?

答: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规范国家行政活动的文件。它们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一般称为条例、规则、办法和细则。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

64.什么是部门规章?

答:是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国务院授权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5、事故预防的重点:

a具有预防自杀和自伤的功能;b有预防掉床的作用。

c预防手术意外d预防三查七对不到位

66、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e国际法规

67.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主要包括:

法律A和道德是互补互动的,法律B保护道德。

法C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D法由国家制定或批准,其制定、修改和废止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e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准则,道德不是对人行为的约束而是内心世界。

68、护理人员的基本职责:

a促进健康,B预防疾病,C恢复健康,D缓解疼痛。

69、护理的特点是:

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尊重人权。

护士的工作不受国籍、种族、年龄、性别、政治信仰和社会地位的限制。

d护士与相关单位合作,为个人、家庭、社会提供服务。

70、在临终关怀中关心患者的意愿,护士应注意:

至少要有两个人在遗嘱上签名作证。

不应该询问遗嘱的内容。不应干涉立遗嘱人的意愿。

d记录立遗嘱人当时的精神和身体状况,由两人签字。

e不接受患者的部分遗产。

71、护士的道德品质体现在:

a热爱护理事业,献身生活,B尊重病人,所以要小心自己的言行。

c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操作D仪表端庄,语言规范。

e学习业务,精益求精,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72、护士应具备的心理素质有:

a敏锐细致的观察B敏捷独立的思考能力

c积极稳定的情绪d快速准确的判断

恰当的表达和良好的记忆力。

73.各级护理人员守则的主要内容有:

a .操作时要严谨、准确、精益求精。

b尊重病人,平等相待,热情体贴,全心全意服务。

诚实有礼,举止文明礼貌。d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e关心集体,服从安排,不谋私利。

74、护理安全管理应做到:

一建立健全本科室的护理安全制度。

b加强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的管理,严格三查七对。

c有防止差错和事故的有效措施,以及处理原则和方法。

d .注意安全用电用氧,做到四防。

e对于儿童、昏迷、老年患者,有防止掉床、烫伤、滑倒等意外伤害的措施。

75、值班、交接班制度:

a经常查房,对病房和病人了如指掌。

b .严格执行“四轻”和“十不”

c接班人提前到科室了解医嘱,仔细交接物品,数事。

d .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全部工作,并为下一班做好准备。

e坚持床边交接和现场交接,注意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的护理情况。

76、病人入院制度应注意:

甲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责任,乙应及时做好床位、物资等准备工作。

c立即为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做准备。

详细介绍病房环境及相关系统。e告知患者住院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77、ⅰ级护理条件依据:

a .重病、危重、各种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b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热、昏迷、肝肾衰竭、休克和极度虚弱。

c瘫痪、惊厥D早产儿、晚期癌症

78、关于医嘱制度的实施:

a严格按照医嘱内容和时间执行,B不得擅自更改医嘱。

执行医嘱时,严格遵守核对制度。

d .如医嘱不明确或可疑,必须在执行前查明。

e .紧急情况下不遵医嘱紧急处理后及时向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79、支票制度主要包括:

医生建议班班查:是的,下一班在班查。

b .所有医嘱应严格执行“三查”和“七对”。

c所有药品在配制时应由第二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

药物过敏应明确标出。

80、使用药物时应注意:

a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有效期。b .检查瓶塞和瓶子是否有松动和裂纹。

c安瓿是否有裂纹D药液是否有变色和沉淀。

81,输血检查对应两人检查,检查内容为:

a检查采血日期、凝血和溶血情况。

血袋损坏或渗漏。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姓名和血型。

d交叉配血结果e输血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82、救援系统主要包括:

抢救室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的抢救设备、器械、药品等。

b .各种救援仪器功能良好,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c .救护车上的物品应摆放有序,药品编号清晰,编号一致。

d .救援人员必须熟悉救援知识和救援程序。

e密切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口头医嘱必须反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83、及时抢救室内物品四、三。

a、确定品种数量B、定位摆放C、定期管理D。

e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