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一是政府支持,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为做好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局于201165438年10月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区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配备了车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5名专业人员和硬件设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条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做好酒类注册的宣传和调查工作。
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工作。如果宣传和调研不到位,很难顺利推进。于是,我办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车出动368人次,发放12810宣传册,制作180条幅等形式,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理证照的程序和流程。通过宣传,让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认识到“酒类流通登记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不理解到大力配合和支持。
三、政府支持,高效服务,免费许可。
为全面推进全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区政府大力支持,拨付专项资金4万元。经营户办理证件,实行“一次性告知”,确保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偏远的经营户,随时可用。所有费用全免。截止2010年底,65438+2月* * * 542户办理了流转登记证。其中餐饮业80家,批发业15家,零售业445家。所附清单已印发86份。各类白酒销售额达3793万余元,有力促进了白酒经营户的规范化管理。
四、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2013以来,开展了3次白酒专项整治工作,配合4次食品(含白酒)安全整治,经常对白酒市场进行执法检查,聘请酒厂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查处了4起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白酒产品,保护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喝得放心。
五、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涉及面广。迫切需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做好酒类流通管理不可或缺。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维护和保护企业信誉和知识产权、帮助企业防范假冒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培养一支有能力、有责任心、有眼光的酒类流通管理队伍。
第二条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近日发布《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宣布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16件商务部规章,该令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10年11月。是我国唯一一部针对白酒行业流通和生产的专门法规。北京商报今日记者翻阅《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了解到,酒类经营者(供应商)在批发酒类产品时,需要填写《酒类流通附表》,记录酒类流通全过程。清单随货走,单货一致,实现白酒产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的流通信息可追溯。
酒类经营者在采购酒类商品时,需要从第一供应商处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仅限于生产者)、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仅限于生产者)的复印件。并且,对每批购进的酒类产品,酒类经营者应当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附页的有效复印件,或者由商务部批准的酒类经营者自行制作证件;进口酒类商品,还应当取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查证书》复印件。
白酒行业分析专家蔡表示,国家每年都会清理一些确实难以执行、实际作用不大的法律法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被废止很正常。此次废止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中国白酒属于多渠道经营,此法废止后主要依靠国家食品安全法。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场上的酒商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证、流通证、安全许可证。三证办理成本高,耗时长,需要厂家配合才能保证不是假酒,所以难度也大。对于中小酒商来说,三证合一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情,真正能做到三证合一的酒商并不多。
“所以,取消这个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会让酒类流通市场更加透明公平。同时减轻中小酒商的负担,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效率,对白酒市场的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辅助作用。”蔡对说道。
文和王酒业总经理肖对此表示赞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产物,但目前白酒行业已经成熟。
法律的废止是国家对消费品市场或者酒类市场放权的一种表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商业流通的积极性。同时也是行业自律和市场充分竞争的代表性体现,属于行业的进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后,国家执法部门对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管程度和酒类行业协会对行业规则的评价不会减弱。许多国家法律法规仍然控制酒精食品。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秦也向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指出,由于酒类食品的特殊性,虽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取消了,但国家对酒类食品的管理不会减弱,反而会加强。目前,酒类流通协会将在自律、诚信建设、市场自律和自我完善方面开展工作。未来希望能有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来帮助葡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酒类管理自查报告
一、工作措施1。落实文件,加强领导。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白酒市场秩序,让白酒生产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白酒产品,让群众喝上“放心酒”。我局理清思路,严格按照商务部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定》、《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建立了局长分管、分管领导负责、商务股工作人员主要监督的工作组织形式。同时,局领导非常关心酒类市场秩序的管理。今年1月,他们接到《关于印发〈全市商业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商发2号),我局立即成立了“县商业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晓春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商业单位全体成员为成员,并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5个月来,行动小组深入市场巡查,整顿我县白酒市场秩序,严格市场监管,震慑了假冒伪劣白酒生产经营行为。让老百姓在春节喝到了“放心酒”,过了一个放心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加强宣传,积极处理投诉。我县是一个山区县,山区面积大,人口分散。白酒经营户的范围很广,有些位于非常偏远的乡镇。为了使相关政策法规广为人知、深入人心,我们争取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通过地方电视台、报纸、网络宣传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联系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车、横幅、宣传册、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截至目前,* * *共出动宣传车辆31辆,出动11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设立举报电话。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政策法规的宣传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县酒类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在今年的“春节购物月”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我局还广泛宣传了白酒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我局设立的酒类投诉举报电话,商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会对打电话询问的酒类生产企业、流通厂家和消费者进行更直接的政策宣传。我局领导对白酒信访问题高度重视。6月初,我局接到投诉,称我县有一家无证生产经营酒类的“小酒店”。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开始调查核实,该作坊属于无证经营。我局及时有效制止了该商家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酒类食品的安全。
3.协调部门,加强监管。酒类监管由多部门交叉监管。为方便广大生产者和流通商家了解酒类政策、办理证件、投诉等问题,我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设立的举报电话耐心向来访群众进行解释。同时,我局还加强了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我县酒类市场的检查和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理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89份,酒类流通证85份,规范了全县酒类生产流通厂家合法经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所辖地区多为山区,人口分散。白酒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大多比较分散,位于偏远地区,增加了白酒监管的难度。
2.除史静酒业有限公司和建州酒业阳炎酒厂外,我县其余白酒生产企业基本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小,产量低;生产工艺和技术相对落后,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给我县白酒产业的发展壮大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酒类市场,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我局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加强酒类市场监管。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是加强宣传和监管,不断规范白酒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推动索证索票、随附票据等相关制度的落实。
第四,积极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不断不懈地整治白酒市场,重力打击假冒伪劣酒,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合格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