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费用增加和扣除的范围是什么?

允许加计扣除的R&D费用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

直接从事R&D活动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部R&D人员的劳务费。

2.直接投入成本。

(1)R&D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产品中间试验和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试验手段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查和维修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

在R&D活动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用于R&D的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R&D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R&D保险费、R&D成果的检索、分析、评估、论证、鉴定、评估和验收费、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知识产权。该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可扣R&D费用总额的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扩展数据

附加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计税优惠方式。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支出额上加一定比例作为扣除额。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R&D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扣除50%的R&D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从10月份的2017 1到2月份的2019 12 31,R&D费用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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