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与商务部领导的分工

陈德铭部长:

领导商务部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部。

高虎城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副部长(兼):

分管办公厅、欧洲部、机关党委、老干部局、中欧协会。

姜增伟副部长:

分管市场秩序部、商务服务部、台港澳部、机关服务局、两岸经贸交流协会。

钟山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分管财务部、外贸部、公平贸易局、许可证局、外贸中心、会计学院、联系贸易审计局、主办行业调查局、外贸发展局、纺织商会、企业协会、货代协会。

蒋副部长:

分管行业司、信息司、出版社总社、电子商务中心、机电商会。

易小准副部长:

分管政研室、国际部、WTO部、交流中心、国际贸易学会、WTO研究会。

陈建副部长:

分管合作部、亚洲部、承包商协会、咨询协会、合作学会、跨国公司研究会。

傅自应副部长:

分管综合部、援外部、西亚非洲部、研究所、培训中心、统计学会。

王和民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重庆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级):

分管条法司、反垄断局、特派员办事处、经济合作局、驻外经贸机构。

王超副部长:

分管服务贸易司、外资司、美国大学司、投资促进局、轻工商会、五矿商会、外商投资协会、国际投资促进会、服务贸易协会。

侍郎方:

分管市场建设部、市场运营部、流通促进中心。

部长助理邱虹:

分管外事司、地方食品商会、医保商会。

组织机构商务部内设2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厅、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综合司、条约法律司、财务司、市场秩序司、市场体系建设司、商务服务管理司、市场运行调节司(全国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反垄断局、对外贸易司、服务贸易司、机电与科技产业司(全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外资经济合作司、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司、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知咨询局)、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美洲大洋洲司、台港澳司、信息技术司、外交部。

商务部各司(厅、局)主要职能办公室

主要功能: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办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编辑出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公报》。

其他事项:

商务部在大连、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南宁、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福州、Xi安、成都、杭州、昆明设有16专员办,行政编制120。

人事部

主要功能: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海外机构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研究室

主要功能: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改革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综合部

主要功能:

组织制定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企业经营情况,研究企业经营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条约法司

主要功能: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就中国经贸法律法规与国际多边和双边经贸条约、协定的衔接提出意见;承担国际经济贸易公约的起草工作;审核多边和双边经贸条约、协议等谈判文件;组织经贸领域知识产权和投资(保护)协定的多边和双边谈判;承担与争议解决有关的工作;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财会部

主要功能:

研究提出与业务工作有关的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方面的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部管辖的各类业务经费、专项资金和援外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编制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承担本部门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市场秩序部

主要功能:

带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行为。

市场体系建设司

主要功能:

组织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促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和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商业服务管理部

主要功能:

承担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提出促进中小商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市场运行监管司(全国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主要功能: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糖、边卖边茶、小包装食品等)的管理和市场调节。);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茧丝绸协调等相关工作。

中国反垄断局

主要功能: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中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其他事项:

商务部承担《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对外贸易部

主要功能:

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和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交易会、展销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其他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部负责在NDRC确定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棉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相关政策予以协调。

服务贸易司

主要功能:

牵头制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性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

机电工业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主要功能:

拟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的管理政策和相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办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推广;拟定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和实施国家出口管制政策,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外国投资管理部

主要功能:

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报告趋势和建议;审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重大变更和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招商引资和审批工作,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承办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对外援助部

主要功能:

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对外援助方式改革;组织对外援助谈判,签署协议,处理政府间援助事务;编制对外援助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援外项目的实施。

外国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主要功能:

制定和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制定公民出国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境外劳务人员和境外雇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审核外商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境内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统计工作。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主要功能:

承办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调查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规及其实践,并进行相关磋商和谈判;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和协调对中国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工业损害调查局

主要功能:

承担产业损害的调查和裁定;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和效果评估;指导和协调工业安全反应。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司

主要功能:

制定和实施多边和区域经贸政策;根据分工处理与多边和区域性经贸组织的关系;组织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牵头组织多边、区域和自贸区对外经济贸易谈判;承办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在华经济技术合作的涉外管理事务;管理对华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包括金融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华赠款)。

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市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知咨询局)

主要功能:

牵头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和双边谈判;承担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工作;履行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担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审议、通报和磋商义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亚洲分部

主要功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和区域政府间经贸联委会和混委会;组织双边和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家(地区)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与中国签订经贸协议的履行情况,开展对外谈判,帮助中国企业获得国外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西亚和非洲司

主要功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和区域政府间经贸联委会和混委会;组织双边和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家(地区)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与中国签订经贸协议的履行情况,开展对外谈判,帮助中国企业获得国外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欧洲分部

主要功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和区域政府间经贸联委会和混委会;组织双边和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家(地区)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与中国签订经贸协议的履行情况,开展对外谈判,帮助中国企业获得国外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美国大洋洲局

主要功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与主管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立双边和区域政府间经贸联委会和混委会;组织双边和区域经贸谈判;处理国家(地区)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与中国签订经贸协议的履行情况,开展对外谈判,帮助中国企业获得国外市场准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台港澳司

主要功能:

拟订和实施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经贸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省授权机构的经贸磋商;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磋商和实施;协调处理对台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对台直接贸易计划;牵头处理多边和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

情报部门

主要功能:

制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部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系统。

外事司

主要功能:

制定外交部外事工作制度;承担相关外事工作。

党委

主要功能:

负责机关、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北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老干部局

主要功能: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