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城市试行双减。

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上海、沈阳、广州、成都、郑州、长治、威海、南通等9个城市为国家试点地区,在坚决减少学科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强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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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内容

一、全面减少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的工作量。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整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学生不允许批准和修改自己的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第二,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加强和改进免费在线学习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和答疑解惑。

第三,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外学科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网上学科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不允许学科培训机构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对非学科培训机构将制定标准并严格审批。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管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加强对正常经营的监管,培训机构的融资和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严禁不正当竞争。严禁在国外聘请外国人开展培训活动。

第四,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学习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遵循课程标准零起点,实行考试成绩分级制度。深化高中招生改革,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五、加强支撑治理,提高支撑能力。保障课后服务条件,统筹编制,配齐师资,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措施,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贴。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广告牌、网络平台发布或播放校外培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