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会有调解吗?

1.如果案件适合调解,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法院将开庭。

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那么法院也会直接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第九十九条调解书送达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适合调解的,应当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且符合监督程序要求的,可以转入监督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应当及时调解解决;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4)如果需要开庭,应通过要求各方交换证据来澄清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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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专业化调解更有效。

“我是浦江县法院的调解法官王。经双方申请,我被法院指定主持调解双方纠纷……”6月7日上午,在浦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室,素有“金牌调解员”之称的不合格法官王正在调解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金某的劳动合同纠纷,由于双方分歧不大,案件很快得到了调解。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立案的副院长何建伟说,引入“大调解”机制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有效减少,让员额法官集中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

茶商吴某承包了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赵城乡米岩山畲族村的集体土地种植茶叶。与村民们就工资问题发生了争执。经村、乡调解组织调解,矛盾仍未解决,双方诉至静宁县人民法院。

接下此案后,佘祥雷法官调解工作室的雷法官与双方大谈法律和人情。经过反复耐心调解,用人单位吴某与涉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一起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案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真不敢相信这个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连诉讼费都没有。”村民们拍手欢呼。

如果案件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浙江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速裁法官团队,通过化繁为简、分流分流的机制,起到快速化解纠纷、有效提高审判效率的作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7名擅长调解的岗位法官、7名专职调解法官、3名常驻人民调解员和14名审判辅助人员,专门从事立案调解和速裁工作,实现了“三个80%”的目标,即该院8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解决,诉讼服务中心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6个月保持在80%。

人民网-力争70%至80%的案件在审判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