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银川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入口:宁夏会计信息网。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全高级)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前,必须登录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记入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宁夏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共需求主体

宁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共必修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学时和学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函〔2019〕148号)的有关要求办理。

(2)专业科目

宁夏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以下内容学习。

1.企业级

(1)《会计师管理办法》(财税[2018]33号);

(2)《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1777 [2065438]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21-租赁(财税[2018]35号);

(4)《关于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财税[2018]30号);

(5)《永续债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65 438+09]2号);

(6)2020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财税[2065 438+09]6号);

(7)管理会计应用指南的相关内容。

2.行政事业

(1)《会计师管理办法》(财税[2018]33号);

(2)《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1777 [2065438]号);

(3)《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税[2065 438+08]28号);

(4)《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财税[2018]31号);

(5)《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财税[2065 438+08]37号);

(6)《关于进一步衔接新旧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税[2065 438+08]34号);

(7)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解释第1号1(第13号[2065438]);

(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

(9)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

第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2020年宁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网上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一)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认可的网上培训;

(2)由用人单位组织并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财政、金融、会计等培训;

(四)税务、审计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会计服务培训;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税务师的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会计行业组织(团体)的培训;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职业资格(学位)教育;

(八)承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项目,或在国内统一编号(CN)的经济类、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公开出版会计账簿;

(九)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宁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获得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共需求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专业科目一般不低于60学分,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1)公共必修科目学分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8号)的有关要求,

(2)专业科目学分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在线继续教育并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系统中注册。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单位或者培训机构应当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相关信息。

3.通过以下形式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并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1)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或具有中专以上会计学历(学位)并通过当年某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合格的材料或成绩单;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需提供完成培训的相关证书和资料复印件;

(三)参加会计专业会议的,应提供会议的相关文件;

(4)在论文评选中获得会计知识竞赛或奖项的,需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

(5)承担会计研究项目且项目完成者,或在全国行业会计协会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6)出版论文或会计书籍,需提供论文原出版的封面和目录(封面或目录页应包含刊号(CN)的信息),或原专著的封面和编辑页复印件。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一)市、县(区)财政局应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扎实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会计专业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区)财政局、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认可的在线培训,可登录宁夏会计信息网(http://218 . 95 . 178 . 124/),选择任意一家在线培训机构网站登录,通过首页“宁夏会计人员在线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进行学习。

2020年宁夏银川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入口:宁夏会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