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事业单位的编外合同工。工作五年了,但是想辞职怎么办?会不会要交违约金什么的?

如果有培训,是要交违约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

扩展数据: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受服务期的约束,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