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知识产权分类管理档案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有效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档案,充分发挥相关资料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公司。2.职责2.1 R&D办公室负责专利、软件注册、产品设计资料、技术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2.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商标和版权档案管理。2.3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部负责商标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移交。2.4工业研究室负责产品设计资料、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2.5总经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和移交自主开发软件的版权。2.6销售部负责公司形象展示系统和产品包装的设计稿和图文版权的整理和移交。2.7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事业部、控股公司负责整理、移交本单位(部门)涉及的上述相关资料。三。主要内容3.1知识产权文献的收集与管理类别。3.1.1知识产权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软件注册、图像显示系统、产品包装等设计稿、图文版权和特定领域等多个方面,具有类型多样、权利取得时间跨度长、有效的特点。知识产权文献的收集和管理应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贯穿于知识产权活动的全过程。3.1.2鉴于知识产权获取过程中直接证据的特点和证据链的完整性,知识产权文件的收集和管理应覆盖知识产权创造、经营、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护价值的文件,包括文字、图片、图纸、视频和音频资料等。3.2知识产权文件的形成和归档。3.2.1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和载体材料的书写应耐久,文件资料的排列应符合规范。3.2.2所有由专利、商标、软件、图片、图纸等知识产权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声像资料,应在项目完成或形成后一个月内形成专门的卷册,归档保存。图片、视频、音频等材料应附有详细说明,包括原因、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拍摄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