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一,建筑本身就是作品,建筑作品的设计图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建筑外观可以申请外观专利的保护。

第二,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有名称的项目或工程,这些开发项目可以申请商标保护。等一下。。。。。。。。

第三,建筑设计方案,可以作为建筑行业的商业秘密保护。

为什么一个建筑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基于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该条款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范围,只有符合上述属性的外观设计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一个建筑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是它的外形,我们可以通过它的外观感受到它的内涵。纳尔逊·戈德曼在《哲学在艺术中的地位》中说:“建筑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标记、传达意义和象征的功能,才是艺术作品。”建筑师往往通过建筑的外观来表达自己的建筑形象。比如,勒·柯布西耶在提出将朗香教堂设计为“上帝的听觉器官”后,充分利用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感受,更加感性地确定了最初的建筑形象。加里在设计一座监狱时,凭借自己对自然形态的积累和想象,将建筑形象变成了“鱼和蛇”,使建筑形象具有了象征性。这些建筑的出现改变了过去教堂和监狱的形象,令人耳目一新。有人可能会认为,建筑因为缺乏动产,无法批量生产,不适合作为工业品来保护。我们认为,判断工业品的第一标准不是是否是动产,而是能否用工业手段生产出来。建筑物显然可以用工业方法建造。其次,能否量产不能成为建筑物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障碍。从表面上看,由于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建筑无法量产。但是建筑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很多大的设计是由很多细节组成的,而这些构件不受大环境的限制,可以用在很多不同的场合。这一点在建筑师设计门窗、楼梯、装饰图案时尤为明显。因此,建筑物不仅可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而且在保护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法中一个独特的概念。只有拥有申请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专利权,因此专利申请权主体的确定是专利权主体确定的前提和核心内容。根据我国2008年新修订的《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原则上属于单位,但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八条规定,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按照我国建筑师职业制度,建筑师的创作活动是以设计单位为单位的,因此建筑外观设计应属于职务发明。虽然大部分建筑都是由房地产商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但如果没有约定,设计的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设计单位。申请通过审查后,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为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