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海关申报流程

1.注册为系统用户:为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时间,提高海关总署审批和提交申请的效率,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均应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系统”提交。

2.备案申请数据录入: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3.备案费支付:备案费(每次备案800元)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号。

4.提交纸质申请书:将录入的备案申请资料打印成纸质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至海关总署以下地址。

5.申请更正: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寄的纸质申请后,才会开始审核。

6.批准或驳回通知书: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