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购买合同丢失了怎么办?每个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有一份购房合同,但有时候也会有人因为不小心把合同弄丢了。很多人担心会影响自己下次买房。我们来看看商品房购买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1如果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是合法购买的,都可以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查到,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

1,如果买现房。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才能有效成立。未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上就消除了不慎丢失的隐患,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2,如果购买比较快。

且未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中标人应当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如果我丢失了购买合同,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

过户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原购房合同的更换手续。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购房合同原件丢失,产权人可持房产证和身份证到合同登记部门(当地房产局档案室)查询。可以在取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的替代。

购房合同丢失如何过户?

(1)遗失购房合同的过户流程有以下三个步骤:

1,相关部门已登记备案。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购房合同原件丢失,产权人可持房产证和身份证到合同登记部门(当地房产局档案室)进行查询。

2.可以在取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的替代品;

3.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对于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商品房,如何改变纳税申报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按照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便在取得完税证明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公房原购房合同丢失,购房人只能回原售房单位补办。但原出售单位改组或更名,可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权属改革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其他注意事项——妥善保存购房合同原件。

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屋出售不满五年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购房时间按照“孰先孰后”的原则确定,以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所以你一定要保留原购房合同,因为原购房合同是最早生效的时间。

综上所述,原购房合同如有遗失,可在相应部门补办,不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有其他法律知识想了解,建议您访问我们Hualv.com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会为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商品房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2第一,买受人购买拍卖房屋,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购房者如果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合同和收据丢失带来的不便。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自结算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实行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才能有效成立。没有注册,法律不保护。如果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就杜绝了不慎丢失带来的隐患。

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出示购房款的相关证明,切记要加盖财务有效印章以备查询。

其次,如果不幸遇到没有信誉的开发商,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就所购房屋的细节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含提及原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已付房款,使其与原合同一起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了防患于未然,导购还是建议买家不要无故携带合同原件和付款凭证,以防丢失。另外,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失了原件和复印件作为卡片,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时可以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商品房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3.

购房合同由买方和开发商签订。一旦发现购房合同丢失,一定要先和开发商沟通。首先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就是跟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不能重新签合同。这必须得到开发商的同意。一般来说不会被拒绝。产生的费用将由买方支付,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如果你买的是现房,

购买现房,这份购房合同就是买卖双方交易的凭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上就消除了不慎丢失的隐患,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如果你买了一家拍卖行,

买了拍卖行的朋友都知道,拍卖行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购买拍卖行是需要付款的。如果买的是拍卖行,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用担心合同和收据丢失带来的隐患。

完成预售登记但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

办理过住房贷款的朋友都知道,购房合同是要提供给银行的。没有购房合同,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如果买方失去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已签合同,再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才做预售登记。在此期间,买方需要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费用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购房合同是购房的重要凭证。既要办理贷款,又要办理房产证。不要小看购房合同的作用,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由相关部门处理,以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