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资质及资格

1999年,我所获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资格证书》,是全国首批认定“国有资产界定法律事务代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多名律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资格证书、企业工商代理资格证书、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业务证书。本所业务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投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成就和著名案例

十多年来,本所坚持“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勤勉执业精神,追求委托人所能期待的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宗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创造了非凡的业绩。我所律师为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这是我省律师承办的第一笔股票市场法律业务。我所律师承办的一起商业银行资金拆借纠纷,涉及标的3.2亿元;我们的律师承办许多涉外国际商业贷款、金融诈骗、设立外资企业等法律事务;我们的律师负责数百位金融、地产、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衡水农行6543.8亿元信用证诈骗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渎职受贿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贪污受贿案、张家口蔚县“204”特大涉黑案、石家庄团委副书记王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薛在三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均由本所律师担任辩护人本所律师代理的“灭鼠之王”邱满敦起诉五位专家名誉侵权案,是国内影响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之一。本所律师代理的北京华旗诉深圳朗科专利侵权案,被称为“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我所律师起诉铁道部春运加价案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对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该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2002年6月,与石家庄市政府政策研究室联合成立了“石家庄WTO事务咨询中心”。中心设在本所,为石家庄市政府及相关企业提供WTO相关规则服务,受到市政府的好评。积极参与国企改革,为30余家国企提供国企改革法律服务,受到省国资管理部门的好评。2007年6月5438+10月,我所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双双被任命为河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是我省首家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标志着我所非诉业务取得重大突破。后参与三鹿集团破产案、河北粮油集团破产案等破产法律事务。

律师的社会兼职

我们的律师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国有资产纠纷调处办公室委员,中国国际商会河北调解中心调解员,石家庄市人大代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河北省律师协会国企改革业务委员会主任、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石家庄、邢台、邯郸、沧州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当地法制建设和河北省律师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办公和服务网络

我们的办公室有2600多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微机内部有局域网,外部可接入互联网,通讯设施齐全。本所律师与中国、美国、日本、香港、台湾省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和联系网络,以勤勉尽责的执业精神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崇法尊德,敢言敢为,勤政守信,成为三和时代的实践信仰。律师肩负的历史使命,将永远激励三和时代人与时俱进,开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