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有哪些?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走私罪;3.扰乱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4.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法律分析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单位或单位与自然人。就自然人而言,大部分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扰乱公司、企业经营秩序罪、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要求: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家经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其他商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