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根据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1.绝对权是债务人不确定,债权人无需债务人积极协助即可实现的权利。

2.相对权是债务人为特定人,债权人必须通过债务人积极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其他类别的公民权利

1.根据民事权利的内容,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成员权。人身权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专有使用智力成果或商业标志的权利;成员权是社会团体成员基于成员身份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2.根据权利的功能,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请求权是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一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改变法律关系的权利。

3.根据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主要权利和从属权利。主权是两个相互关联的公民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属权利是基于主体权利存在的权利。

由上可知,民事权利根据可以主张权利的权利人的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任何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所有中国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