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和知识产权

影视作品抄袭肯定是侵犯个人知识产权,现在国家会更加重视这方面。如果连最基本的知识产权都保护不了,社会上就会出现更多的抄袭作品,这不仅是对原作者作品的侮辱,也是对她个人努力的辜负,更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好的结果。

很多年前,抄袭现象其实比现在更严重,但由于当时的法律不健全,权益受损的人没有渠道获得相应的保护,人们大多忍气吞声,但现在社会风气不同了。现在社会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法律,非常严格,让很多人没有可钻的空间,这也是这几年很多人选择公开道歉的原因。在以前,这样的行为其实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人们觉得被抄袭的人不敢说话,被抄袭的人也不敢说话。人们往往心里明白,但没有表现出来。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未来只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民法典颁布的相应法律中也有这些规定。可见国家对知识的重视,因为国家也需要培养更多的人才来服务社会。如果后来人们选择抄袭,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其实是不利于人们创作的。人们认为只要能抄袭一些好的作品,就不在乎个人的能力和创造力。这种风气不值得提倡。

现在的影视作品良莠不齐,质量良莠不齐。国家也应该加强控制;当然,作为编剧和导演,我们更应该意识到自己拍摄的作品的价值或合法性。我觉得没有人能心甘情愿的让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抄袭,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侮辱,也是对自己时间精力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