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典型湾区能源发展经验的启示:推进能源清洁转型
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的能源发展何去何从,已成为保障中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大湾区的能源发展不仅需要考虑“一国两制”的差异化影响,还需要借鉴国际典型湾区(包括纽约、旧金山和东京湾区)的能源发展经验。通过对大湾区与国际典型湾区主要指标的深入分析比较,发现大湾区总体规模不逊于国际典型湾区,但在产业结构、人均发展水平、碳排放强度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大湾区应正视差距,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能源消费升级,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探索建立粤港澳能源协调发展模式,尽快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峰值,充分发挥其在能源发展实践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典型湾区发展比较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的差异化特征。与国际典型的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属于一个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和三个法律体系并行的异质城市群。其发展既要遵循湾区经济的发展规律,又要考虑粤港澳差异给一体化发展带来的阻碍,包括人才、资本、物流、信息自由流动的限制以及湾区能源协调发展的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典型湾区GDP对比2018
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典型湾区产业结构比较2018
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典型湾区当前总能耗和能源强度。
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典型湾区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现状。
大湾区与国际典型湾区主要指标比较
与国际典型湾区相比,大湾区在面积和人口上具有体量优势,整体经济规模相当,但人均GDP明显偏低。大湾区的陆地面积为5.65万平方公里,分别是美国纽约、旧金山和东京湾区的2.6倍、3.2倍和1.5倍。2018年,大湾区常住人口为7116000人,分别是纽约、三藩市和东京湾区的3.1、9.1和1.6倍。大湾区GDP为65438美元+0.64万亿,超过旧金山湾区(65438美元+0.06万亿),与纽约湾区(2万亿美元)和东京湾区(65438美元+0.86万亿美元)相差不大。大湾区人均GDP约23000美元,纽约湾区约1/4,三藩市湾区约1/5,东京湾区约1/2。
与国际典型湾区相比,大湾区二产比重最高,三产比重相对较低。2018年,大湾区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2.8%,分别比纽约、旧金山和东京湾区高24.3、16.8和15.1个百分点。大湾区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66.1%,分别比纽约、旧金山和东京湾区低23.4、16.9和15.9个百分点。
大湾区总能耗接近纽约湾区,人均能耗接近东京湾区,能耗强度高于其他湾区。2018年,大湾区能源消费总量为26100万吨标准煤,与纽约湾区(2.36亿吨标准煤)相当,远高于旧金山湾区(7200万吨标准煤)和东京湾区(65438+17万吨标准煤)。大湾区人均能耗3.7吨标准煤,接近东京湾区(4.4吨标准煤),仅相当于纽约和旧金山湾区的1/3。大湾区的能源消耗强度为0.24吨标准煤/万元,高于纽约湾区(0.14吨标准煤/万元)、旧金山湾区(0.15吨标准煤/万元)、东京湾区(0.09吨标准煤/万元)。
与国际典型湾区相比,尽管大湾区人均碳排放水平较低,但在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方面仍面临较大的减排压力。2018年,大湾区人均碳排放量为6.3吨,略低于东京湾区(7.5吨),约为纽约湾区(11吨)和旧金山湾区(12.9吨)的一半。大湾区的碳排放总量为4.5亿吨,是纽约湾区的1.8倍,旧金山湾区的4.6倍,东京湾区的1.4倍。大湾区的碳排放强度为0.41吨CO2/万元,是纽约湾区2016的2.2倍,旧金山湾区的3倍,东京湾区的1.6倍。大湾区人均碳排放低主要受劳动生产率低的影响,而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高意味着大湾区能源发展需要向低碳模式转型,碳减排压力大。
总的来说,大湾区的区域优势、土地面积、人口规模、经济规模、能源消耗规模都不逊于国际典型湾区。然而,粤港澳大湾区在人均GDP、第三产业发展和人均能源消费水平方面与国际典型湾区仍有不少差距。同时,大湾区的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高于国际典型湾区,节能减排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湾区经济作为重要的沿海经济形态,具有开放的经济结构、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溢出功能和发达的国际交流网络。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高度依赖能源作为重要的物质基础。借鉴国际典型湾区的实践经验,有助于大湾区能源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产业结构优化是降低湾区能源消耗强度的重要手段。随着高能耗、低附加值产业逐渐被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取代,湾区能源消费强度持续下降,能够在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下实现中高速经济增长。从世界典型湾区的产业发展路径来看,经历了港口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创新经济四个阶段。在这一过程中,能源发展的生态环境约束日益严格,迫使湾区逐步走出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产业。大湾区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第二产业转型升级,在抑制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尽快将能源消费强度提高到湾区经济的先进水平。
推动能源消费升级,帮助其达到顶峰。
从纽约、旧金山和东京湾区的总能耗峰值时间来看,峰值时间普遍早于东道国。美国的能源消耗总量在2007年达到峰值,纽约和旧金山湾区的能源消耗总量分别在1973和2005年左右达到峰值,比美国早了34年和2年。大湾区需要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能源消费的绿色转型,倡导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理念,尽早实现能源消费领先中国的峰值。
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推进清洁能源转型。
湾区经济体正在从以煤炭和石油为主的高碳模式向以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为主的低碳模式转变,能源转型进程普遍领先于东道国。以覆盖旧金山湾区的加州为例。加州计划在2045年实现完全碳中和,实现65,438+000%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根据自身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大湾区应优化化石能源开发,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区外清洁电力,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帮助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实现碳中和目标。
探索建立三地能源协调发展模式,促进协调发展。
能源的协调发展是国际典型湾区的重要特征。纽约湾区有三个独立的州,没有统一的行政单位。不过,这三个州已经成立了州际港口管理局来协调这三个州的港口发展。旧金山湾区由加州政府管理,因此形成了由州政府主导的统筹规划,可以起到产业发展和规划布局的协同作用。《东京湾地区国家港口发展规划》由日本国家中央政府(交通省)制定,理顺了东京湾六个港口各自的定位和相互关系,客观上也达到了协同规划的效果。基于"一国两制"的差异化特征,大湾区应探索建立跨区域能源协同运行机制,优化粤港澳能源投融资合作机制,搭建大湾区享受能源技术和信息的平台,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能源协同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
原标题:国际典型湾区能源发展经验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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