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锁连城的剧集争议
2014年4月,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举报于正改编的剧本《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
2014年4月29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宫锁连城》版权侵权,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维权事宜,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2014年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2014年12月5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于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判决《宫锁连城成》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
2015年12月22日,琼瑶代理律师王军发布了“关于电视剧《宫锁连城》永久禁播及立即下线”的媒体通知函。因仍有部分网站及播出平台以全剧在线观看、剧集片段播出等方式对《宫》剧进行传播,媒体通知函中发出严正声明,并紧急通知:“停止对《宫》剧的一切复制、发行、传播活动,合力维护影视行业健康发展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