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成立,并经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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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成立,并经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