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企业可以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
作者观点:除了上述两条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时间的规定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作出相应规定。从以上两种理解来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月支付赔偿金。从字面上看,“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是一种授权性规范,“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月支付赔偿金”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规范。简而言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如果约定竞业限制,应当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月支付赔偿金。因此,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劳动关系终止后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只能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按月支付,而不能提前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已经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笔者观点:司法解释对竞业限制的赔偿标准设定了相应的限制:未约定赔偿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赔偿金额;不低于最低工资。从立法目的来看,竞业禁止补偿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因竞业禁止导致收入减少或损失时能够得到救济。因此,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按月支付,否则用人单位将部分工资拆分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直接规避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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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敏敏深字第64号
裁判要点:竞业限制赔偿金应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应在竞业限制期内支付。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规定,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帮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保护该信息。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至少具有以下特征:1,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支付;2.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竞业限制期内支付,即不得超过竞业限制期。本案中,双方在劳动合同第七条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一年内,同时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或者提前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申请再审时,双方约定,该约定是指对于在职员工,顺丰公司在工作期间按月或按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对于离职员工,离职时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本案合同中关于支付在职职工的约定,即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实际上不具备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特征,不能认定为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2014)宇易钟发钟敏字第02471号
裁判要点:竞业限制赔偿金只能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条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即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计入工资,只能在竞业限制期内劳动关系结束后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案中,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刘发平工作。将竞业限制赔偿金与刘发平的工资一并支付,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此,竞业限制补充协议对被告刘发平不具有约束力。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刘发平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并向其支付违约金5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条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即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计入工资,只能在竞业限制期内劳动关系结束后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案中,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刘发平工作。将竞业限制赔偿金与刘发平的工资一并支付,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此,竞业限制补充协议对被告刘发平不具有约束力。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刘发平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并向其支付违约金5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2015)苏民再提字第00123号
裁判要点:劳动关系期间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有效,应当根据竞业限制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来认定,即劳动关系期间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法院认为,沈晗公司主张其已向马骥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不能证明双方有明确的竞业限制约定,也不能提供计算马骥收入的标准和依据以证明其支付给马骥的工资中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本案中,沈晗公司在年薪统计中注明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但实际上并未按此标准另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而是将马骥2007年至2009年劳动报酬的一半作为竞业限制的补偿,这显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原意。因此,马骥在年薪统计表上的签字并不意味着沈晗公司实际向马骥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2015)胡艺钟敏三(民)字第523号
裁判要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但存在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为由单方解除协议的风险。
法院认为,双方公司与钟志敏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签订后,分别于10月2012 17、2月5日2013支付钟志敏竞业限制补偿金,钟志敏也签字确认。目前,钟志敏认为没有必要按照合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即使钟志敏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不应在其任职期间成立,也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钟志敏仍需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其次,钟志敏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赔偿金计算在劳动报酬中,减少了钟志敏的正常工资收入。故钟志民主张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根据《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钟志民不得在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法人和股东。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截至2015年4月5日,钟志敏仍为B公司股东。故一审法院认定钟志敏违反了双方再次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应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无不当。本法院确认了这一点。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前支付存在争议。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可以提前支付,但不是全部。
当你想根据企业需要提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时,建议设定以下几点:一是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约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其次,缴费时间可以约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每月随工资预付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按月支付。并约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继续按月支付特定标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这样就避免了“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支付赔偿金”的风险,也避免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以未约定或者未支付赔偿金为由,要求单位按照司法解释标准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风险,通过“将部分工资拆分为竞业限制赔偿金”缓解了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赔偿金的压力。同时,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单位已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