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抄袭的作品还能搬上大银幕,得到粉丝的认可?
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受众和读者维权意识薄弱,对抄袭和侵权没有很强的抵制意识。
知识产权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存在的,属于原作者独有的财产权。如果有人侵犯了知识产权,就相当于一个盗窃财产的小偷,而盗窃别人的知识产权也是严重的盗窃行为。但奇怪的是,很多读者和观众往往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默许而不强烈谴责,这也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
再者,现在的观众和读者关心的是小说或电视剧的剧情内容和质量,并不关心作品出自谁之手。由于生活状态快,精神压力大,读者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关心作品是谁写的,拍摄的作品是否符合原著。对于大多数观众和读者来说,只要作品符合自己的口味,作品能符合自己的愿景或价值观,作品能帮自己打发闲暇时间就够了,所以往往会忽略产权。
官方由于对读者的忽视和对原作的投稿,侵权人肆无忌惮地掠夺原作的知识产权。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抵制这个问题,作为原著的读者,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渠道的知识产权就像窃取别人的财产一样,非常不道德,被人唾弃。既然不能容忍盗窃财产,为什么能容忍侵犯知识产权?所以,谁发现这种侵权行为,谁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这种行为作斗争,最终维护原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