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
法律分析: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等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及其他创造性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商标、特殊标志的;
3、变相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造性成果;
4.擅自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中以及在网站、域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的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及其他创造性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储存、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四)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