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包括
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包括(ABCE)。
A.特许权
b、合作生产
c、许可贸易
d、连锁经营
E.技术服务和咨询
国际技术转让又称“国际技术贸易”,是指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其生产、经营技术及相关权利有偿转让给其他国家的技术需求者的过程。
在《技术转让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中,联合国对技术转让进行了定义,称技术转让是指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让,但不包括简单的贸易或贸易租赁。
与此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1977出版的《发展中国家许可贸易手册》一书的第一章中对技术进行了定义,将“技术”分为三类:制造产品的系统知识、一个过程的系统知识和相关服务的系统知识。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国际技术转让不仅仅局限于跨国技术转让,还包括外国公司(或外资控制的公司)的非跨国技术转让,如跨国公司在母国的海外子公司的技术转让。
与货物贸易相比,技术转让有两个特点:前者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为标准。有形货物贸易主要受合同法规范,但技术转让除应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工业产权法特别是技术转让法的相关规定。
纯国际技术转让是指转让仅是技术的转让,不包括其他标准的转让。这种转让包括两种形式:技术所有权的转让和技术使用许可。
许可协议是指技术的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将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国际许可协议是指为跨境转让技术使用权而签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