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理解劳动和劳动价值论?

概要: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工作和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形式,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与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无法完全预见现代社会的各种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劳动价值论,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解决新问题,用新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本文拟就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以及新时期企业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如何参与收入分配发表拙见。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1。我国现行分配制度的理论根源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在经济运行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收入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1.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与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只能采用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并存,* * *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各种要素在再生产过程中要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劳动以外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唯一所有者,所有社会成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照付出的劳动量来决定收入的多少。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因为人的天赋、能力、责任和风险、工作的难易程度不同,对社会和生产的贡献也不同。如果采用同样的分配方式,一视同仁,必然会产生新的不平等。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它和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1]以及“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不应该是平等的,而是不平等的。”[2] 2.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决定的。威廉?配第曾指出“劳动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之父”,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多次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实践常识告诉我们,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仅靠劳动者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三者在生产过程中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和土地也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曾说:“没有自然和感性的外部世界,劳动者就不能创造任何东西。它是劳动者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进行劳动活动,并从中生产和生产自己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料。”[3]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过去被忽视的知识、技术、信息和管理能力在现代生产经营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们也要求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任何一种消费资料的分配都只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因此,应当允许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这有利于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流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人认为,既然生产要素包含劳动,按劳分配就应该包含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所以应该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不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他们混淆了按劳分配中的“劳动”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混淆了按劳分配和按劳动价值分配。实际上,按劳分配中的“劳动”是指生产物质产品的活劳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是指劳动力市场上买卖的劳动力。按劳分配包括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而按劳分配只是必要劳动价值(如果真的是劳资双方的“等价交换”的话)。其次,要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拥有资本和土地。基于这种法定财产权,他们享有剩余价值索取权,但不能由此得出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的结论。相反,要素价值论最基本的观点是,生产、土地、资本、劳动这三个要素,* * *共同创造价值。现在有人提出企业家是第四大生产要素,前三大生产要素合在一起共同创造价值。他们主张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和土地也应该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混为一谈。为什么很多学者相信要素价值理论?看似合理的要素价值论真的合理吗?这就需要我们找出是什么创造了价值。此外,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也要求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的认识。二、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主要指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大。随着体力劳动在现代生产中所占比重的降低和劳动复杂性的增加,许多学者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在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是指体力劳动。因此,当知识经济到来时,他们提出商品中的体力劳动成分越来越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再适用,商品的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转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用知识来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未忽视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每当人们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他们使用的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5]也就是说,无论生产什么样的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产物,只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比例不同。因为马克思生活在一个体力劳动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所以《资本论》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进行分析。现在脑力劳动取代了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出现了“无人工厂”和“生产自动化”,体力劳动的作用逐渐被人们忽视。对于这种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提到:“劳动不再像以前那样包含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它表现为人作为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与生产过程本身相关。在这里,不再是劳动者把改变了的自然物作为自己和物之间的中间环节;相反,工人把自然过程从他转变为工业过程作为他自己和受他支配的无机自然之间的媒介。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参与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6]在这里,马克思清楚地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将逐步用脑力劳动取代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无法详细阐述这一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结论不再适用,马克思所说的自始至终都包括脑力劳动。归根结底,机器也是劳动者创造的;科学技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它也是科技工作者大量脑力劳动的结晶。另外,科技成果如果不通过劳动应用于生产,科技的发展也不会对生产做出多大贡献。再者,上面引用的自动化生产方式创造的大量产品是物质财富和使用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已经很清楚地论证了劳动生产率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因此,产品的急剧增加不能否认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知识经济的新形势下,劳动价值论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商品价值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不变,只是这种劳动出现了高效率、高能量、高质量等新特点。其次,要搞清楚是什么创造了价值,正确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7]和“劳动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8]马克思强调“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可以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唯一的现实的尺度”,[9]也就是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准确地说,应该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的劳动在生理意义上的消耗;作为相同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另一方面,一切劳动都是有一定目的的特殊形式的人类劳动的消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和使用价值。”[10]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虽然参与了价值形成过程,但并没有创造新的价值,只是转移了原有的旧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时代,劳动不再仅仅是体力劳动,还有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正逐渐取代体力劳动的主要地位。因此,上述抽象劳动应包括更高层次的脑力劳动,即技术创新、知识应用、理论研究和企业管理。“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是指财富不能单靠劳动创造,财富的形成需要劳动、资本和土地的共同作用。这里的劳动是指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因此,说资本和土地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形成过程是正确的,但说它们创造价值是完全错误的。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中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是活劳动的浓缩和物化,是商品的价值。现代生产中有一个现象:活劳动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物化劳动(机器、设备等)的作用越来越小。)越来越重要,但物化劳动并不创造商品的价值。这是因为:首先,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也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活劳动创造的;其次,这些生产资料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这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因此,只有劳动中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基于以上认识,在脑力劳动占主要地位,信息技术和知识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背景下,应该如何认识企业管理者在生产中的作用,以什么形式参与分配?第三,正确认识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的劳动。如今,科学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数量。这不仅是生产工人劳动支出的增加,也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付出的大量复杂脑力劳动。因为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大大增强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对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劳动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激励措施。对此,《建议》提出了指导意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工作和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形式,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负责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科技工作者的劳动价值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察:一方面,科技工作者作为生产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论述:“有的人用手劳动,有的人用脑劳动,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匠等。,有的作为监工,有的作为直接体力劳动者或做非常简单的粗活,于是劳动能力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而这种劳动能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下。”[11]可见,马克思把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从而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由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他们可以比普通劳动者创造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创造社会财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还可以通过将先进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来提高产品的质量。因此,在评价科技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时,不仅要衡量他们的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更要看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关于企业经理的劳动价值,如上所述,马克思把经理看作是生产性工人。但是,管理人员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同于普通工人,他们在企业中的作用也不同于普通工人。普通工人只是生产商品,不用承担其他压力,但管理者不仅要管理生产过程,还要决定生产什么产品,如何定价。一个好的经理可以拯救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相反,一个不称职的经理会把一个盈利的企业变成亏损的。企业管理者的价值不仅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还包括对社会的影响(外部效应)。因为企业管理者的价值不仅仅是创造价值,还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承受更大的压力,他们自己从事的是更复杂的脑力劳动和更简单的工作,自然应该获得比普通劳动者更高的报酬,这使得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得以实现。此外,为了防止“五八”“五九”现象,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也要让他们得到应得的报酬,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制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科技工作者应与科技股份制和年薪制相结合。随着对企业经营者劳动价值的不断认可和肯定,许多学者提出私营企业主的收入都是其劳动所得,没有剥削性质,并由此得出“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主义社会是最优越社会的荒谬结论。这不禁引发对民营企业家收入的反思。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民营企业家的收入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劳动收入。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这样描述:“利润也包含着属于工资的东西。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这种劳动与剥削结合在一起...当然,就像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增加产品价值的劳动。”【12】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企业主管理企业的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所以私营企业主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中没有剥削。民营企业家的收入大于普通国企经营者。他们的收入除了自己的劳动,很大一部分是资本投入对应的利润收入。如前所述,资本的物化劳动(代表机器和其他生产资料)本身不会创造价值,所以这种利润收入是资本增值的结果,是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而获得的。总之,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私营企业主的收入既包括他自己的劳动收入,也包括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部分。参考文献:1,邹,范: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学习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高尚全: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理解3页。魏新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宏观经济研究2001.3 4。企业家论坛:关于企业家的价值5。www.263.com,王玉芬:劳动价值论:劳动者的经济观,经济问题2001.4 6。魏新华:关于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2001.4 [1]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辛格尔顿人民出版社1997页15 [2]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M]辛格尔顿人民出版社199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92页[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90页[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18页[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7页[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0页[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0页[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

参考资料:

/LUN Wen/jingji/200512/25306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