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
(1)办公室(省行业协会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查、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和综合文稿的起草和审核;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监督任务完成情况;
负责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CPPCC提案;
负责经济和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办公自动化和局域网的建设和运行;
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2)综合计划办公室(研究室)
编制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组织协调制定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承担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布局中的重大问题和促进两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建立统计工作体系,承担全系统综合统计工作;会同委内相关处室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提出初步意见;组织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全省工业经济形势季度和年度研究分析报告;组织和协调委员会内的综合研究活动;
指导和协调全系统的研究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联系和指导委内研究机构的工作。
(3)法律部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调制定行业管理规定;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
指导企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咨询;
负责依法行政;
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产业政策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
拟定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的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
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组织协调特殊产业政策的制定;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作;
牵头承担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参与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相关工作。
(5)经济运行局
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省工业和通信业经济运行形势,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生产、运输、储存和应急调度的衔接;承担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测;
协调和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的矛盾;
承担紧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管理省级药品储备,组织实施重大灾害、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医疗设备调度;
承担生产性服务业相关工作,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引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组织和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制定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建立营销体系;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工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相关工作。
(六)工业投资处(省机电设备招标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
根据授权和分工,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并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监督有关国家专项计划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在省财政中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减免税的审核确认工作;
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审核上市公司融资项目,监督募集资金投向;
引导银企沟通合作和直接融资;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活动,联系和指导相关投资中介机构;
承担省机电设备招标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科技与质量处
研究制定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负责起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工业技术创新机构建设;
编制并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与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组织省级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认定和项目验收,参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
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的实施;
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的评审;指导和促进国内外产学研结合和产业技术合作交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研究和培训,开展技术标准制定,推进名牌战略实施。
(八)企业发展服务办公室(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苏联中央企业的服务工作;
宏观指导企业改革、重组、改组和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百亿元企业培育工程;监测分析大型企业和集团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规定承担拟上市企业的审核,促进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
承办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
承担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经济合作办公室
指导工业和信息技术领域利用外资;负责制成品进出口的动态监控;根据分工,承担全省重要商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执行;
指导生产企业的进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产品目录,参与相关项目的审批;
承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合作,引导企业加强与跨国零售集团的合作;
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编制出版《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合作指南》;
参与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按规定负责有关团组和人员出国(境)的预审工作。
(10)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减排行动;
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批准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
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的产品鉴定;推动落实工业和通信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组织和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组织节能和循环经济的宣传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指导和推动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
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1)电力和能源部
参与编制全省能源规划,跟踪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监控电能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制定电力相关标准;推进热电联产的转化应用,承担热电联产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单位)的年度验证;平衡全省用电量,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划分和管理全省供电营业区域,指导农村电气化;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承担煤、电、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应急调度;承担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参与电、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电力保护工作,承担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联系和指导相关协会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12)煤炭部
参与制定煤炭工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依法批准开办煤矿;监测分析煤炭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维护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煤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参与煤炭产需协调和应急保障;推进全省煤炭生产、安全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煤炭安全生产;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建设;承担煤炭统计、市场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煤炭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交通物流处(省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组织调度全省重点物资运输;协调解决综合运输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编制、重点交通项目的论证和审查以及综合交通的管理;参与道路检查站、收费站和检查站的审核和设置;承担全省铁路监控道口的改造、管理和安全工作;
承担全省春运组织工作,承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全省物流业发展,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省重点物流项目的支持工作。
(十四)原料工业厅(省履行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组织制定和实施钢铁、有色、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基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小化工行业整顿的有关工作;
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稀土办的具体工作,负责稀土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的审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管理和农用化学品的行政保护。
(15)装备工业司
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汽车、民用飞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
发布行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合规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承担汽车工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16)消费品工业司
组织制定和实施轻工、纺织、医药行业发展规划;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投资和财政用于本行业的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管理;
制定并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根据需要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烟草行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产业司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设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研制和生产;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工程所需配套设备、部件、仪器、材料的国产化工作;推动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引导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
参与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重大科技项目中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的组织实施,跟踪和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承担相关资质认证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
(十八)软件和信息服务司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广软件应用,参与国家和省有关专项中软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分析,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按规定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进行认定、软件产品注册、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制化。
(十九)信息安全处(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组织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等基础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和管理电子商务认证工作;协调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宣传和培训;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指导和协调本地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0)信息推广办公室
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推进部门间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提出本省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信息化金融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承担部门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企业信息部
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和推动信息技术跨行业、跨部门的推广应用;
组织、协调和推动智能卡和银行卡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智能卡应用工程实施,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进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二十二)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司
指导和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协调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和年度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重大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对通信管道、公用通信网(有线和无线)和专用信息网进行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中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社会服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负责制定信息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十三)中小企业综合协调(省民营经济投诉中心)
负责整体业务协调;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方针和政策;制定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承办中小企业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发展和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受理对私营经济的投诉。
(二十四)中小企业改革发展部(融资担保部)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组织企业家培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
(二十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部。
承担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发布,监测中小企业发展趋势;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指导中小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指导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六)中小企业产业与合作处(省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中心)
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指导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引导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配套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劳动、卫生、环保和节能工作。
(二十七)财务审计办公室
负责行政和业务经费的管理及各种预算的综合平衡;承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负责指导委员会直属单位财务制度和财务业务监督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委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管,办理国有资产购置、变更、转让和处置的审批,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海外机构的财务审计;负责机关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调度。
(二十八)教育和培训部
研究制定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推动企业建立自主培训机制;
承担企业管理人员资质的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全省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规范和监督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国际合作培训和交流;引导企业智能的引入;负责指导全系统公务员的专业培训;联系直属机构;承担省经济管理干部培训考核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九)人事司(职称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和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鉴定工作;
负责系统的人才工作;承担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统筹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
政府机关党委负责政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定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措施;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企业和个人的征信工作;
承担信贷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承办对外联络、合作和交流信贷工作;指导信贷知识的教育、宣传和考核;承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