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专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受法律保护的?
1.中国的专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受法律保护的?从申请日开始。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二、专利申请日不确定的情况有哪些?(一)申请日的不确定性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即申请日不确定:1,无请求、图片、照片;2.申请文件不是中文的;3.申请文件未打字或打印,附图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4.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5.申请人在中国无权申请专利,或者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6.申请人请求保护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清楚或者不确定的。(二)关于确定申请日的其他问题。申请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件日期为申请日。2.说明书中有对附图的描述,但申请文件中缺少附图或者部分附图。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附图的,提交附图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期限内取消说明书附图说明的,以原始申请日或者邮寄日为申请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申请日是指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并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后,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可见,专利开始受法律保护的日期是专利管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的日期。在此期间,虽然专利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正式颁发,其他相关机构在审核期间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但所有相应的材料都得提前准备好,才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