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卖股票所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你好,看情况。
一、某夫妻婚前用个人资金购买股票,婚姻存续期间未对股票进行任何管理操作。股票只是因市场情况而升值/贬值,一般认为是“自然升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资金购买股票,婚后买卖,所得为“主动增值”,视为双方共同努力,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能否认定为夫妻财产,需要综合认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