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开小饭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以广东省中山市为例,根据《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组建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3、启动资金来源、验资文件;

4.主办单位的身份证件(单位主办单位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房屋产权或合法使用证明,以及房屋设置规划;

6.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开业申请表;

7、餐饮服务许可证(自营餐饮)或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的餐饮协议(非自营餐饮);

8、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9.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0,工作人员健康证。

小饭桌是指面向中小学生的一种餐饮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和家庭。在学校附近租房,每月收取固定费用,为6-12岁的青少年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提供午休场所。

扩展数据:

校外托管中心审批流程:

1.举办者向民政局申请校外托管中心名称预先核准,民政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发给批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主办单位理由;

2.主办单位将本办法第十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材料报送当地乡镇教科文卫办(教育办);

3.乡镇教科文卫办(教育办)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到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的所在地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出具加盖市教育局印章的筹建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发起人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补充的地方;

4.主办单位自接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此期限不计入市教育局审批期限),凭筹建通知办理本办法第十条第(六)至第(十)项规定的材料,并将材料报送当地乡镇教科文卫办(教育办);

5、乡镇教科文卫办(教育办)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送市教育局;

6.市教育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设立校外托管中心的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出具批准文件。

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市教育局应当向主办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第二次勘验;

7.市教育局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出具批准文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百度百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百度百科-小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