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在哪里?
知识产权属于《民法典》第五章总则第一部分和民事权利。详情如下: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物品。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是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和商标权也统称为工业产权。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通过条款和抽象规则来规范各种法律行为和身份行为。一些民法典会以习惯法作为规范的补充方式,此外,大多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私法自治,以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公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为***7编和1260编,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整篇文章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损害和侵犯时的索赔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的人民权利宣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