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债务有哪些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债务。实践中,股份转让方的债务多为资产担保的债务。同时,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之间存在尚未解决的诉讼仲裁纠纷、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劳动争议。对于上述现有负债或潜在负债,股份转让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部分不知道或无法预测何时发生。所以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也不一样。因此,在股权转让中,债务承诺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现有债务承诺的法律风险、受让方需要充分了解现有债务的金额、是否设定担保、利率违约责任、债权人拥有无限债权等。,以及此类债务是否为坏账。对上述问题的调查,可以使受让方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影响交易价格和受让后的风险负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不可预见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发生,且发生实际权利人追索的,该等负债或风险由目标公司先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因此,债务承诺问题应纳入待商定的风险负担条款。受让方争取的是与转让方划清界限,要求正式交割前的一切责任,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转让方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需清偿债务,然后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转让方追偿。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按照法定通知期限通知相关债权人,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者按照约定承担。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如果转让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未能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披露现有负债或潜在负债,则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转让方对公司债务的陈述和担保义务。发生债务追索时,会严重影响受让方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