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出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

【汽车之家?业】近日,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发放方式和资金拨付程序。据了解,此轮奖补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至2022年。

“十三五”期间,为推动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浙江省实施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政策,该政策将于2020年底到期。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推出新一轮奖补政策,更加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新能源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和加氢站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增加了对新能源汽车创新平台建设、充电桩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培育的支持。

新一轮奖金资金更加优化灵活。此前,为提高设区市政府整体把握能力,浙江省原省级奖补资金以10设区市为单位进行分配,统筹用于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解拨付到辖区相关县(市、区)。此次修改后,资金分配调整到市、县(市、区),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灵活掌握。

据悉,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新的补贴政策,本次奖励基金适当降低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分配权重,增加了新业态培育的分配系数。浙江省新一轮奖励资金将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新业态培育等进行分配,权重分别为20%、30%、40%、10%。(来源:浙江日报;编译/汽车之家?闫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