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是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

规划的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规划之外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非规划车库是指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停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权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租赁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归业主所有。

扩展数据: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求。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建设单位优先向本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出租。在满足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需求后,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可出售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车位、车库出售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和出售价格。当待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数量时,每个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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