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密级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人员的任用和聘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备胜任涉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产物,存在于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于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实现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需要组织和人员。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企业规模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模式。可以设立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企业的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也可以指定小型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负责管理。无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涉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因政出多门造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置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负责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职责,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第三,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和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和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专业精干的管理队伍。

法律依据

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根据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人员的任用和聘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备胜任涉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