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复审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发明专利的复审程序是怎样的?发明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的一种救济方式。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并且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发明专利的复审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发明专利的复审程序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期限,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的3个月内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出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2.专利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形式审查接受复审请求后,启动复审程序。首先,将复审请求(包括所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文件一起发送给做出驳回预审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预审意见。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预审。原审查部门在预审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预审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查。3.作出专利复审决定的合议庭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驳回决定作出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申请人逾期不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予以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