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国务院批准的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创新基金申请条件

(一)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这家企业在五年内成立了。

3.总资产和销售收入不得超过5000万元。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员工不超过300人。

6.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7.从业人员中30%以上是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0%以上是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

8.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低于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企业不受此限制)。

9.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10.企业必须由中方控股,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控股的企业除外,需提供留学证明。

(2)资助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国内领先。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项目。

必须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符合“201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要求的项目。

创新基金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止时间以收到投标材料的日期为准。

创新基金的申请程序

准备申请(投标)材料的统一要求。

推荐人应当推荐申报(投标)项目,并按照统一要求填写推荐表。

按照指定的格式记录软盘。

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申请(申办)书面材料和软盘一次性发送至管理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访问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辅助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