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的具体期限是:

1.银行账号及存款:首次六个月,再次冻结三个月;

2.房产和土地:首次两年,续租一年;

3.股权:前两年,冻结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股等。):第一次会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两年,进一步冻结一年;

6.债券:第一次一年,冻结六个月;

7.车辆:不限(上海公安局车管所不接受限时查扣);

8.机器、设备和货物:第一年;

9.债权期限:首次两年,继续冻结一年;

10.专利和商标:一次6个月;

财产是指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货币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一般来说,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财产保全的效力不是无限期的,一般持续到判决生效、法院申请执行之日。不同种类财产的保全期限也不同,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期限;到期未采取封存或者冻结措施的,保存措施自动失效。因此,法院采取保护措施后,应继续关注保护措施的到期时间。如果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最好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及时安排续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将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